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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210315687当事人被刑事拘留之后,家属最期盼的结果之一就是取保候审。很多人会形成一个固有认知:人从看守所放出来,案件就基本了结,后续不会再有麻烦。事实上,取保候审只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,仅仅代表暂时不将当事人羁押在看守所,并不等于撤案,更不等于无罪。案件的侦查、审查起诉、审判流程仍会继续推进。取保只是改变了关押状态,刑事诉讼程序并未终止,如果忽视后续的法律风险,很可能出现取保之后又被收押、最终被判处实刑的情况。想要妥善走完取保后的整个案件流程,首先要认清取保候审的法律性质,全面了解潜藏在各个阶段的风险点。
取保候审的核心作用,是在案件办理期间,对社会危险性较低的嫌疑人,不采取羁押手段,交由相关机构监督管理。当事人在取保期间,需要遵守一系列法定规定,保证随传随到,不得毁灭、伪造证据,不得干扰证人,不能随意离开所居住的市县。不少当事人走出看守所之后,心理上放松警惕,误以为案件已经结束,对办案机关的通知置之不理,随意外出,甚至继续接触涉案人员,这些行为都可能直接导致取保候审被撤销,重新收押。这是取保之后最容易发生,也最直接的一类风险。
除了违反取保监管规定被重新羁押,更大的风险来自案件本身的走向。取保之后案件会继续侦查,侦查机关会继续收集固定证据。有一部分案件,初期证据薄弱,符合取保条件,但随着侦查深入,新证据陆续调取,证据链条逐步完善,办案机关评估认为当事人社会危险性上升,就会变更强制措施,将当事人再次拘留、逮捕。这种情况在经济犯罪、涉众类案件中比较常见。取保只是基于当时证据作出的措施判断,证据情况一旦发生变化,强制措施完全可以调整。当事人不能以已经取保为由,预判最终处理结果。
进入审查起诉阶段,会迎来新的风险。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之后,检察官会全面审阅卷宗,对全案证据、事实、定性进行重新审查。这一阶段,检察机关会开展讯问,核实案件事实,考量是否起诉,以及量刑建议。很多取保的当事人认为,既然之前可以取保,大概率可以争取不起诉或者缓刑。但取保和最终能否不起诉、能否适用缓刑,没有必然对应关系。
部分案件,侦查阶段取保,但是检察机关审查后,认为犯罪事实清楚,应当提起公诉,会将案件移送法院。还有一些案件,在审查起诉阶段,当事人未能妥善处理退赃、赔偿被害人损失等事项,被害人持续表达不满,检察机关综合评估案件情节,认为不适合继续取保,也会变更强制措施。同时,认罪认罚程序也是这个阶段的重点风险点。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,意味着认可指控事实与量刑建议,如果没有充分理解法律后果就仓促签字,后续庭审中想要调整辩护思路,会面临很大阻碍。
案件起诉到法院之后,审判阶段的风险更加突出,也是取保人员被收押的高发阶段。法院在开庭前或者庭审过程中,会重新评估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。即便此前一直处于取保候审状态,如果法院预判案件最终会判处实刑,大概率会在判决前将被告人收押。很多家属难以理解,人在外正常生活,开庭之后反而被送进看守所。法院判断是否收押,主要考量最终刑罚结果,一旦预判刑期在三年以上,或者案件情节较重,存在逃跑、串供风险,就会取消取保。
除此之外,还有量刑结果本身的风险。取保不等于可以判缓刑。能否适用缓刑,要看是否满足法定四项条件,包括犯罪情节较轻、有悔罪表现、没有再犯罪危险、对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。取保只是说明当事人在案件前期社会危险性较低,不能等同于符合缓刑条件。实践里大量取保的被告人,最终拿到实刑判决,判决下达之后就会被收监服刑。这是取保后最需要重视的核心风险,不能把取保当成缓刑的前置保障。
除了各个诉讼阶段的收押风险,还有一些容易被忽略的隐性风险。第一是证据层面的风险。当事人取保在外,有条件接触手机、亲友,很容易无意间和同案人员沟通案情,打听其他人供述内容。这种沟通行为极易被认定为串供,不仅会直接撤销取保,还会对案件辩护产生毁灭性打击。取保期间,也不能随意删除聊天记录、转账凭证等涉案材料,毁灭证据会加重自身责任。
第二是供述变化带来的风险。部分当事人取保之后,受到外界亲友意见影响,改变原有供述。如果没有扎实证据支撑,随意翻供,会直接否定之前坦白、认罪悔罪的从轻情节。一旦翻供,司法机关会认为当事人没有真诚悔罪,社会危险性升高,不仅取保难保,从轻量刑的空间也会大幅压缩。当然,当事人有权如实陈述案件事实,但不能在没有依据的情况下随意更改陈述内容。
第三是附带性法律后果风险。即便案件最终不起诉或者判决无罪,案件办理过程中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涉案财物,不会自动解除。需要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审查甄别,区分合法财产和涉案财物。如果是酌定不起诉,当事人虽然没有案底,但办案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,移送相关部门作出行政处罚,比如罚款、行业限制等。就算拿到无罪判决,涉案财物处置也需要单独走程序,不会随判决自动处理。
第四是程序时效带来的风险。取保候审有法定的期限,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。到期之后,并不代表案件自动撤销。到期只是强制措施到期,办案机关可以依法解除取保,继续侦查。不少当事人以为取保一年到期,案子就销了,这是普遍误区。取保到期,只是强制措施终止,刑事程序依旧可以继续推进。
针对以上各类风险,取保期间当事人应当做好几件事。首先严格遵守取保规定,保持通讯畅通,办案机关传唤时准时到案,离开居住地提前报备,不接触被害人、证人以及同案人员。其次,继续配合辩护工作,不要自行和办案机关沟通案情,所有关于案件事实的陈述,都应当在专业指导下进行。积极处理退赃、赔偿等事宜,争取被害人谅解,持续维护自身悔罪情节。同时保存好全部证据材料,不随意删除、丢弃任何与案件相关的记录。定期跟进案件进展,了解案件所处阶段,提前做好对应辩护准备。
当事人和家属要建立正确预期:取保候审是阶段性的强制措施,仅解决羁押问题,不代表案件终结。取保之后的风险贯穿侦查、审查起诉、审判全流程,从被重新收押,到最终判处实刑,再到证据、财物、程序方面的各类隐患,都不能忽视。取保在外这段时间,恰恰是辩护工作的关键窗口期,当事人应当保持谨慎,遵守监管要求,理性推进案件处理,不要因为暂时获得自由放松警惕,导致前期努力付诸东流。